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,发现11批次不合格食品,涉及生产、流通、餐饮等多个环节,现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及其实施条例,向社会通告相关情况。具体信息如下:
一、抽检概况
本次抽检覆盖全省多个市县,涵盖粮食加工品、肉制品、饮料、糕点、蔬菜制品、乳制品、食用农产品等主要食品类别。共抽检样品500批次,其中合格489批次,不合格11批次,总体合格率为97.8%。
二、不合格食品情况
11批次不合格食品包括:
1. 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,检出铜绿假单胞菌超标。
2. 某超市销售的散装糕点,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。
3. 某餐饮单位使用的蔬菜,农药残留(如毒死蜱)超标。
4. 其他批次涉及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、重金属污染等问题。
详细名单及检测数据已通过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布。
三、处理措施
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,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,责令生产经营者立即下架、召回不合格产品,分析原因并整改。加强后续跟踪抽检,确保食品安全风险可控。
四、消费者提示
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,请选择正规渠道,注意查看食品标签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。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,可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,保障公众健康。
特此通告。
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2年XX月XX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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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5-12-02 22:45:49